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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5/24 09:55:44 被阅览数:

2023 年度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为促进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发展 ,加强与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及产业界的合作与交流,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my for Comprehensive Energy Saving of Cold Regions Architectur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根据教育部对重点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按照“开放、合作、交流、共进” 的原则,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研究人员,围绕实验室在寒地建筑节能领域相关研究方向急需解决的技术与科学问题,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鼓励前瞻性探索,提倡自主创新,旨在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推动寒地建筑节能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一、 重点支持方向

开放基金瞄准寒地建筑节能技术领域重大需求,增强相关学科技术的深度与 广度,促进技术研究与应用的衔接,实验室 2023 年度开放课题围绕寒地建筑低碳设计与低碳技术、新型绿色建筑节能材料开发、寒地建筑低碳能源的综合利用以及智慧建筑节能技术研究等方向,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鼓励学科交叉创新。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

(1)寒地建筑低碳设计与低碳技术研究

(2)寒地建筑系统能耗研究新理论与新技术

(3)新型绿色建筑节能材料关键技术开发与利用

(4)低碳胶凝材料及混凝土关键技术研究

(5)低碳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研究

(6)低品位能源能质提升系统开发及应用研究

(7)寒地建筑能耗评价体系新理论与新技术

(8)智慧建筑低能耗器件和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二、课题申请

1.本年度开放基金平均资助强度 3-5 万/项,申请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10日。

2. 开放基金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 (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根据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指南边题并填写申报书 ,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一式三份邮寄至实验室 ( 邮寄地址见后),并同时将电子档 (命名 2023 开放基金姓名单位〉 发送至 wanghuan@jlju.edu.cn

3. 开放基金申报书经评审专家评审,并报实验室主任办公会审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项目获批立项 ,须签订科研立项合同 ( 一式五份)。

4. 开放基金尚未结题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可申请 ,申请人本年度申报开放课题项目不得超过 1项。

三、基金运行管理

1. 对于获得批准的开放课题 ,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实验室给予每项课题以一定经费额度资助,重点课题给予 5 万元经费 ,一般课题给予 3 万元经费。

2. 获批准的项目一般执行期为 2 年 。获得批准的课题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 , 在两年内 ,每年 1-2 个月时间在实验室从事课题的研究工作及学术交流 。

3. 经费开支的范围限于课题研究期间材料费 、测试加工费 、文献出版费、知识产权事务费 、学术交流等费用 。

4. 自开放课题批准日起,项目负责人需两年内向实验室提交 “开放课题结题报告”、资金使用报告和相关成果复印件。

5.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须在致 谢部分标注“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项目编号 )” ( 英文用 “ Key Laboratory for Comprehensive Energy Saving of Cold Regions Architectur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Jilin Jianzhu University ”)资助。

四、课题所发表文章 、专利具体要求

1. 每个课题必须发表相应成果 ,重点课题必须发表至少两个成果 ,成果类型可以是 SCI 检索的论文或者授权发明专利 ,其中一个成果必须是 SCI 检索的论文:一般课题必须发表至少一篇 SCI 检索的论文 。所发表的文章须以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英 文 名 :Key Laboratory for Comprehensive Energy Saving of Cold Regions Architectur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Jilin Jianzhu Univetsity ) 为第一单位或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二单位但重点项目所发文章影响因子之和超过 20,或一般项目所发文章影响因子之和超过 12;专利必须以吉林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 。文章必须以发表或录用为准 。

2. 开放基金有效期 : 2023 年 9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1 日止。

3. 如在开放基金有效期限内不能完成所要求发表的文章或专利 ,必须将开放基金未完成合同部分的金额返还 。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基础实验楼 A3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欢 电话:13604360940 邮箱:wanghuan@jlju.edu.cn


六、开放基金申报截止日 期:2023 年 6 月 10 日。


七、 本办法解释权归吉林建筑大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附件1:开放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