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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量化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4/22 10:36:16 被阅览数:

为鼓励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多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多发表高水平科技论文,特制定本奖惩办法。本奖惩办法的执行对象是重点实验室全体固定科研人员。

一、年度成果量化计算办法

重点实验室年度成果奖励是指重点实验室对研究人员发表科技论文(标注重点实验室为完成单位)、获得科技奖励、获得授权专利、出版专著等各项工作的奖励,奖励对象为重点实验室所有固定研究人员。

所有奖励均以成果量化计算所得分值为依据,按照成果类型和级别累计换算成个人或研究组成果当量分数,年度成果奖励只计算当年所取得的成果。年度奖励额度可根据重点实验室当年的运行经费等情况动态变化、适当调整。

1、发表科技论文的当量分值计算方法。为加强研究团队建设,鼓励重点实验室人员联合发表论文,每篇论文按照重点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排序(学生及非重点实验室人员不参与排序)确定排位因子K,用于计算论文当量分值。第一位重点实验室人员或通讯作者K=2,第二位重点实验室人员K=1,第三位重点实验室人员K=0.5。SCI收录论文同时需再乘以影响因子F。具体计算如下:

(1)EI收录文章、未收录英文文章或SCI收录但IF≤0.5的文章:分值=1K/篇。

(2)SCI收录且IF>0.5的文章:分值=2FK分/篇。

(3)关于文章署名单位的问题。A.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为通讯作者且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文章,分值按照上述(1)、(2)条规定计算;B.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为通讯作者且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文章,按照上述(1)、(2)条规定计算分值的二分之一计入考核;C.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为通讯作者且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三署名单位的文章,按照上述(1)、(2)条规定计算分值的三分之一计入考核;D.对于署名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但不是通讯作者单位的文章,按照上述(1)、(2)条规定计算分值的四分之一计入考核;E.未署名或以其他形式署名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文章,均不计入考核。

2、获得科技奖励的当量分值计算方法。所有获得证书的获奖者共同分享成果当量分值,获奖人按照先后排序,所得分值按等差数列递减。

(1)国家级一等奖:分值=270/项,按照54、48、42、36、30、24、18、12、6递减分配。

(2)国家级二等奖:分值=168/项,按照42、36、30、24、18、12、6递减分配。

(3)省部级一等奖:分值=135/项,按照27、24、21、18、15、12、9、6、3递减分配。

(4)省部级二等奖:分值=84/项,按照21、18、15、12、9、6、3递减分配。

(5)省部级三等奖:分值=45/项,按照15、12、9、6、3递减分配。

3、获得国家专利的当量分值计算方法。只奖励专利权人的前三位。

(1)发明专利:分值=6/项,按照3、2、1递减分配。

(2)实用新型:分值=3/项,按照1.5、1、0.5递减分配。

4、出版专著。必须是科研专著,不包括编著。每部专著总分值按照每万字2分计算,每位作者按其实际贡献字数分享专著总分值。

二、单项奖

单项奖是指对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重点实验室人员个人进行奖励。

1、人才成就奖。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第一获奖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成为973首席科学家者给予人才成就奖,每人以经费形式奖励5万元。本项奖励名额不限。

2、综合成果奖。对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当年各项成果量化计算分值总和由高到低排序,前5名人员给予综合成果奖,每人以经费形式奖励5万元。

3、论文影响力奖。对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近三年发表SCI论文单篇他引次数由高到低排序,前3-5名人员(通讯作者)给予论文影响力奖,每人以经费形式奖励4万元;对于当年论文作为期刊封面的通讯作者,每人以经费形式奖励4万元。

4、论文优秀奖。对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当年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前10名人员给予论文优秀奖,每人以经费形式奖励3万元。

5、突出贡献奖。综合考虑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重点实验室的贡献和影响,评出当年对重点实验室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突出贡献奖,每人奖励10万元,由获奖人以课题立项的方式从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

在以上5项单项奖中,综合成果奖、论文影响力奖、论文优秀奖不可兼得,同时满足2项以上奖励条件者,按照奖额高的一项给予奖励,其奖额低的一项奖励名额由重点实验室其他人员依次递补。

三、团队创新奖

在重点实验室下属的各研究组中,对取得代表性、创新性、标志性研究成果突出的团队,每年按照研究组当量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个研究组给予团队创新奖,每个研究组奖励20万元,由获奖的研究组以课题立项的方式从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

四、惩罚

重点实验室人员有违反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者,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其批评、警告或劝离重点实验室。

根据国家对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应建立准入退出机制的要求,重点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按照年度科研成果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年度考核排名在末尾10%的人员,给予黄牌警告;对于连续两次年度考核排名在末尾10%的人员,由中心主任决定是否劝离重点实验室。

对于重点实验室下属研究组,年度考核当量分值在最末位者,第一年黄牌警告,连续两年黄牌警告者自动解散。

五、奖惩办法的修改

本奖惩办法解释权归重点实验室。本奖惩办法可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进行适当修改,每次修改后将本奖惩办法通知重点实验室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