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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31 16:02:08 被阅览数:

关于组织2020年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0年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指南》、《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与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2020年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 材料准备

1、 验收总结报告

2、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需盖单位财务章)

3、 成果佐证材料(发表论文及检索证明,含期刊封面、发表刊号页、目录、全文,专利证书扫描件)

4、 项目合同书扫描件

5、 验收证书及意见(草稿)

二、 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 准备阶段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23日,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材料,截至时间2023年4月23日16:00时。

(二) 审核阶段

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实验室审查项目验收材料。

(三) 会议论证阶段

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4日,实验室组织专家组对验收、结题、终止等各类情况进行会议论证。

三、 对超期项目的要求

对2020年度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延期申请书,说明未能如期结题原因和计划结题时间,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邮寄到重点实验室。

四、 文件命名

验收材料文件名命名为“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类型+项目名+负责人姓名”、“资金使用报告+项目类型+项目名+负责人姓名”、 “成果作证材料+项目类型+项目名+负责人姓名” 、“验收证书及意见+项目类型+项目名+负责人姓名”。

五、 验收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验收材料或延期申请电子版发送到wanghuan@jlju.edu.cn

纸质版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新城大街5088号吉林建筑大学基础实验楼A302室。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13604360940

寒地建筑综合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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